公积金二套房贷将套“辔头”
商业房贷的收紧让更多市民关注到了公积金贷款买房,这其中不仅可以节省数万元的利息,而且还没有提高首付的风险。迫于公积金账户资金的压力,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制定了第二套房公积金房贷实施细则,第一套房无论是商业房贷还是公积金贷款,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都将被套上“辔头”。
薛峰处长告诉记者,央行和银监会关于房贷新政的补充规定中表示,市民只要使用过银行贷款购房均被列入购房次数,公积金购房虽是一项福利措施,但毕竟也是通过银行发放,所以公积金贷款购房也应适用于此项新政。
据了解,有待批准实施的我市公积金房贷新政是,公积金账户在保证缴纳客户提取的原则下,优先为市民第一套房提供贷款,第二套房暂不予以考虑;如果第一套房使用商业房贷,且市民公积金正常缴纳的情况下,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,新房首付款将由以往的三成提至四成,至于还贷利率,参考公积金统一利率,可能不做调整。近期,我市公积金使用方面的信息也将与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接轨,第二套房公积金房贷实施细则出台后,办理公积金贷款同时要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,届时,即使市民的第一套房使用商业房贷,再贷公积金时也将视为“第二套”房,提高首付。
市民近期仍“有机可乘”
据了解,我市公积金的使用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保证缴纳公积金市民的提取,这其中要缓解市民的还贷压力,还要包括困难职工的生活费用、支付房租,还要满足职工对于居所的大修、建房、装潢等费用;另一方面就是为缴纳公积金市民提供买房公积金贷款。
薛峰处长表示,以往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,只要符合缴纳规定,均可办理,但现在公积金账户资金的压力太大了,南京、无锡、常州等城市均停止了二套房办理,我市也面临严峻挑战。目前我市的个贷比(贷款余额/归集余额)已达到近90%,大大超出国家规定80%的警戒线,根本达不到市民正常办理公积金房贷的需求。
央行的房贷新政和补充细则没有对公积金办理做出详细规定,在我市公积金房贷新政没有正式批准实施前,市民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仍“有机可乘”。